学区划片每年可能调整,购房、入学等重大决策请先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核实。
招生政策 丽水市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公告信息

公告类型
招生政策
适用学段
其他
招生年度
2026 年
所在区划
丽水市
发布机关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5-22
报名开始
暂无
报名结束
暂无
报名状态

公告摘要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89号)等文件精神,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就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提出八条要求:规范入学对象年龄(小学入学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入学对象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严禁违规招生和超计划招生;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学校科学合理划定招生学(片)区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继续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保障各类群体入学权益;优化便民教育服务措施,报名工作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招生平台报名;严肃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全面落实招生“十项严禁”。

公告正文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我市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入学对象年龄。小学入学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报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初中入学对象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 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地要根据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合理制定各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经申请,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批设的规模和生源数量等情况核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严禁民办学校擅自违规招生和超计划招生。 三、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科学合理划定招生学(片)区范围,调整学区(片)的要平稳有序做好前期工作。从“公参民”学校转制过来的公办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科学研制学(片)区划分方案,未划定学(片)区前,可继续实行电脑派位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切实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继续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健全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常住地入学保障机制。确保符合入(转)学条件的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应读尽读、应转尽转。 五、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各地要探索划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完善招生服务区招生制度。落实各类幼儿园严格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公开招生信息,平稳有序做好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六、保障各类群体入学权益。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子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园),依法依规接收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落实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管控义务教育特定类型招生,建立特定类型招生项目省级审核报备制度。 七、优化便民教育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积极推行学前教育“长幼随园”,允许义务段学校、公办幼儿园因“长幼随学(园)”而适当突破规定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进一步优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流程,着力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入学报名应用服务体验。各地幼儿园、小学、初中报名工作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招生平台报名,其中丽水经济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填报民办学校的在莲都区招生平台报名,填报公办学校的在开发区招生平台报名。报名期间,除资格审核外,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学生自主填报志愿。加强全市报名信息联网共享,通过丽水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智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志愿填报数据。 八、严肃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从本地实际出发,抓紧研究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方案,扎实推进招生各项工作。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全面落实招生“十项严禁”,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做法和经验。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全力营造平稳和谐的舆论氛围。提前认真研判形势,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积极稳妥实施。2026年9月30日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年度阳光招生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2026年市、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和举报投诉受理渠道汇总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附件 2026年市、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和举报投诉受理渠道汇总表 市、县(市、区)|招生咨询热线电话|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邮箱或网络平台|开通时间 丽水市|0578-2626059|0578-2626066|Lssjyjwz@163.com|全年 莲都区|0578-2133481|0578-2133481|ldjyjjyk@126.com|全年 龙泉市|0578-7752106|0578-7111727|Lqjyjgjw@163.com|全年 青田县|0578-6834980|0578-6830329|qtxjyjjsk@163.com|全年 云和县|0578-5525015|0578-5525015|浙里办—学在云和—双减投诉|全年 庆元县|0578-6121215|0578-6121215|qyxjyj@163.com|全年 缙云县|0578-3122201|0578-3012310|12989350@qq.com|全年 遂昌县|0578-8122574|0578-8130110|scedubgs@163.com|全年 松阳县|0578-8061540|0578-8060391|2528436461@qq.com|全年 景宁县|0578-5629912|0578-5084149|43642680@qq.com|全年

招生安排可能临时调整,请以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发布为准,本页数据最后更新时间为 2026-08-24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