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伟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0-12071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0-02-26
发布日期
2010-02-26

本文涉及人员

  • 叶伟春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水市公安局任免通知

关于叶伟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丽公任字〔2010〕8号

来源:

经研究决定

叶伟春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

二〇

年二月二十二

主题词:

干部 任职 叶伟春△ 通知

抄送:

省公安厅政治部。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

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

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本局党委成员,本局各部门。

莲都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公安

(分)局。

(共印8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2日印发

编校:黄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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