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伟国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09-12084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09-12-10
发布日期
2009-12-10

本文涉及人员

  • 兰伟国 任职

    中共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委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中共丽水市公安局委员会(通

知)

关于兰伟国同志任职的通知

丽公党发〔2009〕20号

来源: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兰伟国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委员。

〇〇

九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

干部 任职 兰伟国△ 通知

抄送:

市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本局党委成员,本局各部门。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党委。

(共印6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7日印发

编校:黄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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