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沈仁康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09-12056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09-12-01
- 发布日期
- 2009-12-01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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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仁康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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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民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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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蓉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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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忠东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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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玲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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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飞鹤
免职
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6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沈仁康任丽水行政学院院长;
陈子民任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常务);
高丽蓉任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阙忠东任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南林玲任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免去麻飞鹤的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