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沈仁康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09-12056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09-12-01
发布日期
2009-12-01

本文涉及人员

  • 沈仁康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院长

  • 陈子民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常务)

  • 高丽蓉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 阙忠东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 南林玲 任职

    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 麻飞鹤 免职

    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6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沈仁康任丽水行政学院院长;

陈子民任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常务);

高丽蓉任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阙忠东任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南林玲任丽水行政学院副院长;

免去麻飞鹤的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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