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转发桑建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暂无
发布机构
暂无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09-11-12
发布日期
2009-11-12

本文涉及人员

  • 桑建伟 任职

    中共丽水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委员

  • 桑建伟 任职

    丽水市监察局派驻丽水市水利局监察室主任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2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水市水利局文件

丽水利党〔2009〕21号

中共丽水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转发桑建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接市委组织部丽组干批〔2009〕39号文件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直机党批〔2009〕34号文件批复,桑建伟同志任中共丽水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接市监察局丽监〔2009〕6号文件批复,桑建伟同志任丽水市监察局派驻丽水市水利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编办。

丽水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1日印发

附件

丽水利党〔2009)21号(关于转发桑建伟同志任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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