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夏炜同志职级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09-12139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公安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09-11-02
- 发布日期
- 2009-11-02
本文涉及人员
-
夏炜
确定职级
副科级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水市公安局任免通知
关于确定夏炜同志职级的通知
丽公任字〔2009〕24号
来源:
经研究决定
: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警大队大队长夏炜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试用期一年。
二
〇〇
九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
干部 职级 夏炜△ 通知
抄送:
省公安厅政治部。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
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
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本局党委成员,本局各部门。
各县(市、区)
公安(分)局。
(共印8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4日印发
编校:黄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