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洪勇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丽政干〔2009〕18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09-12122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09-07-20
发布日期
2009-07-20

本文涉及人员

  • 洪勇华 任职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 洪勇华 免职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 叶旭明 任职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 沈利文 任职

    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处长

  • 王东波 任职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 严轶华 免职

    丽水市林业局副局长、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 吕卫东 免职

    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处长

  • 周大生 免职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8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洪勇华任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叶旭明任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沈利文任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处长;

王东波任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严轶华的丽水市林业局副局长、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卫东的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处长职务;

免去周大生的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

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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