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洪勇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丽政干〔2009〕18号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09-12122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09-07-20
- 发布日期
- 2009-07-20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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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勇华
任职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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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勇华
免职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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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旭明
任职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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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利文
任职
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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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波
任职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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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轶华
免职
丽水市林业局副局长、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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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卫东
免职
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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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
免职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8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洪勇华任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叶旭明任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沈利文任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处长;
王东波任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严轶华的丽水市林业局副局长、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卫东的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处长职务;
免去周大生的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二
○○
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