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丽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暂无
发布机构
暂无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09-05-18
发布日期
2009-05-18

本文涉及人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9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公任字〔2009〕13号

经研究决定:

付丽华、朱荣光、严  华、李进连、汪善庆、陈  香、陈  霞、陈春雄、季福民、金玉英、梅晓华、黄潮军、程金雷、童永乐、叶赛芳、林云峰、练长坤、胡爱华、苏章茂等19位同志任主任科员。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付丽华 通知

抄送:省公安厅政治部。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本局党委成员,本局各部门。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共印6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4月30日印发

编校:吴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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