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暂无
发布机构
暂无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09-05-18
发布日期
2009-05-18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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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丽公任字〔2009〕12号

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市委政法委同意(丽政法干[2009]4号):    李小平同志任禁毒支队政委;免去方明亮同志法制处处长职务。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干部  职务任免  李小平△  通知抄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武警支队。本局党委成员,本局各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共印6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6日印发

编校:胡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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