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暂无
- 发布机构
- 暂无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09-05-18
- 发布日期
- 2009-05-18
本文涉及人员
-
方明亮
免职
法制处处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公任字〔2009〕12号
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市委政法委同意(丽政法干[2009]4号): 李小平同志任禁毒支队政委;免去方明亮同志法制处处长职务。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干部 职务任免 李小平△ 通知抄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武警支队。本局党委成员,本局各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共印6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6日印发
编校:胡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