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龚永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5-65519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在区划
- 莲都区
- 成文日期
- 2025-08-15
- 发布日期
- 2025-08-15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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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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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龚永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5-65519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8-15
文号:
生效时间:
2025-08-15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5-65519
文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政府决定:
龚永明任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从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汪申彦任丽水市莲都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从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政干〔2025〕4号.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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