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曙晖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缙政干〔2022〕9号
索引号
暂无
发布机构
暂无
所在区划
缙云县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日期
2022-07-18

本文涉及人员

  • 李曙晖 任职

    缙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 黄国华 任职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 卢肖霄 任职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李俊峰 任职

    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 李德扬 免职

    缙云县新闻出版局局长

  • 朱礼书 免职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 周大勇 免职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 陈建峰 免职

    缙云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 朱华英 免职

    缙云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 应建芳 免职

    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 李锦丹 免职

    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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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2-8354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文字号:

缙政干〔2022〕9号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曙晖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时间:2022-07-19

11:22

来源:缙云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曙晖任缙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国华任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卢肖霄任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俊峰任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李德扬的缙云县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礼书的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大勇的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建峰的缙云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华英的缙云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应建芳的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锦丹的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

2

2

7

17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曙晖等任免职务的通知.wps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曙晖等任免职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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