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民杰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丽政干〔2021〕4号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1-28400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本文涉及人员
-
张民杰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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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张民杰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2年6个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民杰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