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柴之罡等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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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区划
- 云和县
- 成文日期
- 2018-05-18
- 发布日期
-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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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柴之罡等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5000000/2018-22162
发布机构:
云和
发布时间:
2018-05-18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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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柴之罡等任职的通知
云政干〔
2018
〕
2
号
县人民政府决定:
柴之罡任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2年6个月,期满不再另行发文免职);
贺加贝任云和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招商局)副主任(副局长)(挂职
2年6个月,期满不再另行发文免职);
唐聪丽任云和县旅游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2年6个月,期满不再另行发文免职)。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政干〔2018〕002号.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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