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海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丽政干〔2017〕12号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7-1212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7-05-19
- 发布日期
- 2017-05-19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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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明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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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郁郁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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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水源
任职
丽水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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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水源
免职
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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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平
任职
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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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平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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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百松
任职
丽水市民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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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百松
免职
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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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炜
任职
丽水市体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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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炜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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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泉
任职
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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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少伟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主任、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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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清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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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清
免职
丽水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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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安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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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立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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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佩飞
免职
丽水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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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旭平
免职
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8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刘海明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郁郁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叶水源任丽水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廖永平任浙江凤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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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詹百松任丽水市民防局局长,免去其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炜任丽水市体育局局长,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潘晓泉任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江少伟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主任、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
林宇清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丽水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免去钟建安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伟立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熊佩飞的丽水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项旭平的浙江凤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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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5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政干〔2017〕12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