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海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丽政干〔2017〕12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7-12129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7-05-19
发布日期
2017-05-19

本文涉及人员

  • 刘海明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吴郁郁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叶水源 任职

    丽水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 叶水源 免职

    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 廖永平 任职

    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 廖永平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詹百松 任职

    丽水市民防局局长

  • 詹百松 免职

    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 王炜 任职

    丽水市体育局局长

  • 王炜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潘晓泉 任职

    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 江少伟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主任、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

  • 林宇清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林宇清 免职

    丽水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 钟建安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李伟立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熊佩飞 免职

    丽水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 项旭平 免职

    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8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刘海明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郁郁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叶水源任丽水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廖永平任浙江凤阳山

-

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詹百松任丽水市民防局局长,免去其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炜任丽水市体育局局长,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潘晓泉任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江少伟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主任、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

林宇清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丽水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免去钟建安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伟立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熊佩飞的丽水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项旭平的浙江凤阳山

-

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7

5

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政干〔2017〕12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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