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黄静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25-257093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所在区划
- 绍兴市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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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各处室、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黄静颖同志任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月同志任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法制案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26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4月3日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