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崔彬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0600098643214C/2024-256515
发布机构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在区划
绍兴市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本文涉及人员

  • 崔彬 任职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

  • 朱琳娇 任职

    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

  • 朱琳娇 免职

    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化学药品检验所所长

  • 姚蕾 任职

    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

  • 姚蕾 免职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副院长

  • 张永良 任职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副院长

  • 张永良 免职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办公室主任

  • 董勇 任职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副院长

  • 董勇 免职

    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

  • 吴初军 任职

    绍兴市能源检测院院长

  • 吴初军 免职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副院长

  • 胡萍 任职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副院长

  • 胡萍 免职

    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 朱海英 任职

    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 朱海英 免职

    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业务综合科科长

  • 郑云峰 免职

    绍兴市能源检测院院长

  • 杜刚 免职

    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7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委2023年10月7日研究,决定:

崔彬同志任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

朱琳娇同志任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化学药品检验所所长职务;

姚蕾同志任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副院长职务;

张永良同志任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勇同志任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副院长,免去其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吴初军同志任绍兴市能源检测院院长,免去其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副院长职务;

胡萍同志任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副院长,免去其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朱海英同志任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免去其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业务综合科科长职务;

免去郑云峰同志绍兴市能源检测院院长职务;

免去杜刚同志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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