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关于杨培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丽公任字〔2016〕9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6-11713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6-07-01
发布日期
2016-07-01

本文涉及人员

  • 杨培荣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 杨培荣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 朱建锋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支队长

  • 朱建锋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处长

  • 王永军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 王永军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肖波峭同志兼任丽水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 吕小平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委

  • 吕小平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

  • 叶伟春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常务副局长

  • 施国平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

  • 冯征宇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 冯征宇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

  • 吴永标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

  • 吴永标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 项巧军 任职

    莲都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局长

  • 项巧军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 谢永多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 何鑫 免职

    莲都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局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8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研究,并报市委政法委批复(丽政法干〔

2016

15

号)同意,决定:

杨培荣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朱建锋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王永军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肖波峭同志兼任丽水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吕小平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委,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叶伟春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常务副局长;

施国平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

冯征宇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指挥中心主任(高配副科级),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永标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项巧军同志任莲都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局长(高配副科级),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职务;

谢永多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高配副科级);

免去何鑫同志莲都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局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丽水市公安局

2016

6

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公任字〔2016〕9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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