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永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丽建干〔2016〕2号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6-11699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6-05-25
- 发布日期
- 2016-05-25
本文涉及人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2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丽建干〔2016〕2号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郑永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分局)、开发区建设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郑永铭任丽水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期三个月);
张左娟任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运行处副处长(挂职期一年)。
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2016
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