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李越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0-261131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所在区划
绍兴市
成文日期
2020-04-21
发布日期
2020-04-21

本文涉及人员

  • 李越刚 任职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 麻丽坤 任职

    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综合科科长

  • 谢俊 任职

    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畜牧科科长

  • 潘玲梅 任职

    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监测科科长

  • 陈丰 任职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

  • 徐国华 任职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种植业执法科科长

  • 王志高 任职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牧业执法科科长

  • 魏岚 任职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一科科长

  • 方华良 任职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二科科长

  • 刘永 任职

    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副主任

  • 邢海 任职

    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 邢海 免职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 周宇尘 任职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 周宇尘 免职

    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4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中共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李越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越刚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麻丽坤同志任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综合科科长;

谢  俊同志任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畜牧科科长(试用期1年);

潘玲梅同志任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监测科科长(试用期1年);

陈  丰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

徐国华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种植业执法科科长;

王志高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牧业执法科科长(试用期1年);

魏  岚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一科科长;

方华良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二科科长;

刘  永同志任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邢  海同志任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宇尘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4月3日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原市畜牧兽医所、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任职人员所任职务一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印发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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