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方培雷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暂无
- 发布机构
- 暂无
- 所在区划
- 温州市
- 成文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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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培雷
任职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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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培雷
免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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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鸿明
任职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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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洪海
任职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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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洪海
免职
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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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哲宇
任职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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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忠
免职
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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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业
免职
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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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静
免职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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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曙红
免职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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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江
免职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温政干
〔2020〕31
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方培雷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鸿明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
季洪海任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兼)职务;
何哲宇任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陈伟忠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李建业的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晓静的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曙红的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长江的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