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关于转发宋张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11330600MB16940915/2020-261110
- 发布机构
- 镜湖新区开发办
- 所在区划
- 绍兴市
- 成文日期
- 2020-02-13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本文涉及人员
-
宋张华
任职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各部室及单位: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宋张华同志任职的通知》(绍市机工委干〔2020〕8号)精神:
宋张华同志任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该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0年1月21日市直机关工委发文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0年2月13日
信息来源:镜湖新区开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