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关于黄琦玮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暂无
发布机构
暂无
所在区划
绍兴市
成文日期
2020-02-21
发布日期
2020-02-21

本文涉及人员

  • 黄琦玮 任职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

  • 其绍兴 免职

    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

  • 该同志的 任职

    (免)职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3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各部室及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琦玮同志任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该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0年1月3日开发办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任职年限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0年1月16日

信息来源:镜湖新区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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