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解除林彬等四人聘用合同的批复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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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发布机构
暂无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5-12-17
发布日期
2015-12-17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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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丽教人〔2015〕129号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你校《丽水第二高级中学关于解除林彬等4名同志劳动合同的请示》(丽二中〔2015〕43号)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解除林彬、陈莹静、史俊杰、梅利雅等四人的聘用合同,请及时到市人力社保局、市委

办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丽水市教育局

2015

年9月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解除林彬等四人聘用合同的批复 .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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