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关于卞卫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5-12156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5-05-28
发布日期
2015-05-28

本文涉及人员

  • 卞卫平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 张庆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 叶慧琪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 麻祎斌 任职

    丽水市看守所副所长

  • 雷海芬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主任

  • 王伟成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训科科长

  • 陈少华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科科长

  • 俞丽峰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 沈柳飞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 余军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 陈春美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 魏捷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 王越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 朱青连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

  • 施丽伟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5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研究决定:

卞卫平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张庆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叶慧琪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麻祎斌同志任丽水市看守所副所长;

雷海芬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主任(高配副科级);

王伟成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训科科长(高配副科级);

陈少华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科科长(高配副科级);

俞丽峰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级);

沈柳飞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

余军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高配副科级);

陈春美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高配副科级);

魏捷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

王越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

朱青连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高配副科级);

施丽伟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高配副科级)。

试用期一年。

丽水市公安局

2015

5

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公任字〔2015〕10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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