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东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舟政干〔2016〕4号
- 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1/2016-19927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所在区划
- 舟山市
- 成文日期
- 2016-01-11
- 发布日期
- 2016-01-11
本文涉及人员
-
李东明
任职
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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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军
任职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招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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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军
免职
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许琰
任职
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刘方晖
任职
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乐添
任职
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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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16-199274
文号:
舟政干〔2016〕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1-11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东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15:28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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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决定:
李东明任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方军任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招商中心主任,免去其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琰任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方晖、乐添任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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