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兴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通知信息

文号
丽建党〔2015〕15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5-12138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5-04-02
发布日期
2015-04-02

本文涉及人员

  • 陈兴 任职

    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住房保障科科长

  • 李艳 任职

    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产权产籍科科长

  • 邝璐伟 任职

    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拆迁科科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3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文件

丽建党〔2015〕15号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

关于陈兴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

你处上报的《关于提任陈兴等同志岗位职务的请示》(丽房管〔2015〕3号)悉。经研究,同意:

陈兴同志任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住房保障科科长;

李艳同志任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产权产籍科科长;

邝璐伟同志任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拆迁科科长。

请按有关程序发文公布。

特此批复。

2015

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办公室

2015

年3

月12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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