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常晓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通知信息

文号
丽建发〔2014〕267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5-12115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5-01-15
发布日期
2015-01-15

本文涉及人员

  • 常晓静 任职

    办公室主任

  • 李淑霞 任职

    计划与财务科科长

  • 陈艳 任职

    规划管理科科长兼园林发展科科长

  • 章慧青 任职

    公园与绿地管理科科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4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丽建发〔2014〕267号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同意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常晓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市园林管理局:

你局《丽水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常晓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丽园〔2014〕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常晓静任办公室主任;

李淑霞任计划与财务科科长;

陈艳任规划管理科科长兼园林发展科科长;

章慧青任公园与绿地管理科科长;

同意免去:

王华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淑霞工程管理科科长职务;

章慧青绿地管理科科长职务;

周雄飞公园景区管理科科长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发文公布。

特此批复。

2014

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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