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关于肖波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4-12043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4-11-28
发布日期
2014-11-28

本文涉及人员

  • 肖波峭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

  • 高晨文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

  • 高晨文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教导员

  • 楼董杰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 楼董杰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

  • 李胡勇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教导员

  • 李胡勇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

  • 叶正茂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8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研究决定:

肖波峭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

高晨文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高配副科级),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楼董杰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胡勇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教导员(高配副科级),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叶正茂同志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另有任用。

丽水市公安局

2014

11

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公任字〔2014〕17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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