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市亮化办吴飞任职的批复

通知信息

文号
丽建党〔2014〕3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4-12084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4-04-01
发布日期
2014-04-01

本文涉及人员

  • 吴飞 任职

    丽水市亮化办工程建设科科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文件

丽建党〔2014〕3号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

关于同意市亮化办吴飞任职的批复

丽水市市亮化办:

你办上报的《关于吴飞任职的请示》(丽城亮办〔2013〕36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吴飞任丽水市亮化办工程建设科科长,请按有关程序发文公布。

特此批复。

2014年1月17日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办公室

2014

年1

月17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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