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建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丽政干〔2014〕5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4-12072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4-02-18
发布日期
2014-02-18

本文涉及人员

  • 林建星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李炀德 任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

  • 李炀德 免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 刘志伟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主任

  • 颜登亮 任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 颜登亮 免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 陈洪波 任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 陈洪波 免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 杨必松 任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 杨必松 免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 李锋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

  • 杨晓春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

  • 叶晓东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

  • 叶建光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兼)、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 陈志伟 任职

    丽水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 陈志伟 免职

    丽水市旅游局副局长

  • 饶鸿来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黄蔚平 免职

    丽水市商务局调研员

  • 连星坛 免职

    丽水市审计局调研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9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林建星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炀德任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志伟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主任;

颜登亮任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洪波任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必松任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锋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

杨晓春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

叶晓东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

叶建光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副主任(兼)、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陈志伟任丽水市旅游局副调研员,免去其丽水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饶鸿来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黄蔚平的丽水市商务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连星坛的丽水市审计局调研员职务。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4

2

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政干〔2014〕0005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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