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关于李永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4-12067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4-01-29
发布日期
2014-01-29

本文涉及人员

  • 李永利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 李永利 免职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副主任

  • 吴建斌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

  • 吴建斌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 江金华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 余左红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 余左红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 金雄伟 任职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副主任

  • 金雄伟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考训科科长

  • 叶正茂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 叶正茂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 李垒慧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 李垒慧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 邱丽兰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 李新生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副主任

  • 姚建波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6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研究决定:

李永利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建斌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江金华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余左红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职务;

金雄伟同志任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考训科科长职务;

叶正茂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

经济开发区

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垒慧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邱丽兰同志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李新生同志丽水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姚建波同志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丽水市公安局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公任字〔2014〕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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