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姚志强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丽政干〔2013〕21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3-12086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3-11-12
发布日期
2013-11-12

本文涉及人员

  • 姚志强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 刘崇民 任职

    丽水市地震局局长

  • 吴松平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卓观园 任职

    丽水市水利局副局长

  • 卓观园 免职

    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 叶晓东 任职

    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 叶晓东 免职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 金雄鸥 任职

    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金雄鸥 免职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骆雨文 任职

    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 骆雨文 免职

    丽水市水利局副局长

  • 钭革非 任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 钭革非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叶伯军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沈世山 免职

    丽水市地震局局长

  • 吴洵麒 免职

    丽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 郭海光 免职

    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 潜春红 免职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 陈骏 免职

    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9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姚志强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崇民任丽水市地震局局长;

吴松平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卓观园任丽水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局长职务;

叶晓东任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金雄鸥任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骆雨文任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局长,免去其丽水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钭革非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叶伯军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沈世山的丽水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洵麒的丽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海光的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潜春红的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骏的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3

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政干〔2013〕002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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