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关于周文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3-12060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3-07-30
发布日期
2013-07-30

本文涉及人员

  • 周文龙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 戴晓涛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 顾俊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教导员

  • 高晨文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教导员

  • 沈雅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5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研究决定:

周文龙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戴晓涛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顾俊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教导员;

高晨文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教导员(高配副科长级);

沈雅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高配副科长级)。

试用期一年。

丽水市公安局

2013

年7

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公任字〔2013〕1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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