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存志等请求辞去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暂无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9-03-07
- 发布日期
- 2019-03-07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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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
2019年3月7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
赵存志
提出的辞去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蒋
璟璟
提出的
辞去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并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