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关于杨耀武同志任职的复函

通知信息

文号
丽建党〔2013〕14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3-12047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3-07-10
发布日期
2013-07-10

本文涉及人员

  • 杨耀武 任职

    丽水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莲都区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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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文件

丽建党〔2013〕14号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

关于杨耀武同志任职的复函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杨耀武同志任职的函》(莲委发〔2013〕31号)已悉,经研究同意:

杨耀武同志拟任丽水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莲都区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特此复函。

2013

年5月24日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办公室

2013

年5

月24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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