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关于同意安居房公司配备总经理助理及吴明铨同志任职的批复
通知信息
- 文号
- 丽建党〔2013〕11号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3-12046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3-07-10
- 发布日期
- 2013-07-10
本文涉及人员
-
吴明铨
任职
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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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文件
丽建党〔2013〕11号
中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
关于同意安居房公司配备总经理助理及
吴明铨同志任职的批复
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要求配备总经理助理暨拟提任吴明铨同志为总经理助理的请示》(丽安建司〔2013〕23号)已收到,经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同意你公司配备总经理助理一名。同意吴明铨同志任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请按有关程序发文公布。
特此批复。
2013
年4月27日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