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重请求辞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暂无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9-01-15
- 发布日期
- 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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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重请求辞去丽水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1月15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
陈重
辞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