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世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暂无
- 发布机构
- 暂无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08-12-19
- 发布日期
- 2008-12-19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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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丽公任字〔2008〕16号
经研究决定:
王世强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信访室主任;
叶雪蓉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委,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政委职务。
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 干部 职务任免 王世强 通知
抄送: 省公安厅;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安全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本局各部门,本局党委成员;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共印8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