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世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暂无
发布机构
暂无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08-12-19
发布日期
2008-12-19

本文涉及人员

  • 王世强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信访室主任

  • 叶雪蓉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委

  • 叶雪蓉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政委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3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公任字〔2008〕16号

经研究决定:

王世强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信访室主任;

叶雪蓉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委,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政委职务。

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 干部  职务任免  王世强 通知

抄送: 省公安厅;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安全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本局各部门,本局党委成员;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共印8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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