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2-12195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2-08-17
发布日期
2012-08-17

本文涉及人员

  • 方沁 任职

    丽水市看守所政委

  • 方沁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

  • 占影 任职

    丽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

  • 占影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

  • 叶亚平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支队长

  • 叶亚平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政委

  • 叶荣军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处长

  • 叶荣军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 朱国亮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 朱国亮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 张捷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

  • 李军杰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

  • 陈丰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警务处处长

  • 陈丰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 陈宏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审计室主任

  • 陈积林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 陈积林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 季力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政委

  • 季力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 欧阳宾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信访室主任

  • 欧阳宾 免职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大队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2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研究,并报市委政法委批复(丽政法干

2012

17

号)同意,决定:

方沁同志任丽水市看守所政委,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占影同志任丽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职务;

叶亚平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支队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政委职务;

叶荣军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处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朱国亮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主持工作),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张捷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

李军杰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

陈丰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警务处处长,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宏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审计室主任;

陈积林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季力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政委,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欧阳宾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信访室主任,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大队长职务。

试用期一年。

丽水市公安局

一二年八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方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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