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梅巧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2-12123
发布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2-04-10
发布日期
2012-04-10

本文涉及人员

  • 梅巧丽 任职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 叶新敏 任职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2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食药监〔2012〕11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经研究决定:

梅巧丽同志任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叶新敏同志任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一二年一月十一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

年1

月12

印发

附件

丽食药监[2012]1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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