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占勇民等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2-12080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2-02-07
- 发布日期
- 2012-02-07
本文涉及人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3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占勇民任市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叶发青任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副处长。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
附件
丽水利〔2011)56号(关于占勇民等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