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占勇民等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2-12080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2-02-07
发布日期
2012-02-07

本文涉及人员

  • 占勇民 任职

    市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 占勇民 免职

    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副处长

  • 叶发青 任职

    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副处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3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占勇民任市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叶发青任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副处长。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

附件

丽水利〔2011)56号(关于占勇民等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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