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俊霞任职的批复
通知信息
- 文号
- 丽建党〔2012〕2号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2-12075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2-01-31
- 发布日期
- 2012-01-31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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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文件
丽建党〔2012〕2号
中共丽
水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
局党组
关于范俊霞任职的批复
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你馆上报的丽规馆〔2012〕1号《关于范俊霞同志任职的请示》已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范俊霞任丽水市城市规划展览馆馆长助理。请按有关程序发文公布。
特此批复。
2012年1月9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批复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