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潘丽萍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丽政干〔2011〕33号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2-12070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2-01-16
发布日期
2012-01-16

本文涉及人员

  • 潘丽萍 任职

    丽水学院院长助理

  • 金爱武 任职

    丽水学院院长助理

  • 陈健 任职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

  • 陈健 免职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 杨必松 任职

    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 杨晓春 任职

    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 杨英 任职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艺术学校)副校长

  • 方世伦 免职

    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8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市政府决定:

潘丽萍任丽水学院院长助理;

金爱武任丽水学院院长助理;

陈健任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必松任丽水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杨晓春任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英任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艺术学校)副校长;

免去方世伦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政干〔2011〕33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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