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卿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1-11811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1-11-07
发布日期
2011-11-07

本文涉及人员

  • 陈卿 任职

    中共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副书记

  • 高晨文 任职

    中共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委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2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陈卿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副书记;

高晨文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委员。

二〇

一一年十月十九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陈卿等同志任职的通知.ceb

本页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及各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最后更新时间为 2026-09-21 05:11,请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