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佩娜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丽建干〔2011〕6号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1-11800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1-10-19
- 发布日期
- 2011-10-19
本文涉及人员
-
蔡佩娜
任职
丽水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丽建干〔2011〕6号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蔡佩娜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同意录用蔡佩娜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函》(丽人劳社函〔2010〕42号)精神,蔡佩娜试用期已满一年,各项工作表现良好,经研究决定:
蔡佩娜任丽水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员。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市人力社保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