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信息

文号
暂无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1-11777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所在区划
丽水市
成文日期
2011-08-11
发布日期
2011-08-11

本文涉及人员

  • 高峰 任职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研究,并报市委政法委(丽政法干〔

2011

19

号)批复同意,决定

:

高峰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援疆)。

试用期一年。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高峰同志任职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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