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伟勇等同志确定职级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1-11726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公安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1-08-02
- 发布日期
- 2011-08-02
本文涉及人员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4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经研究决定
: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邱伟勇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考训科科长金雄伟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科长黄龙余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鲍路峰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试用期一年。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邱伟勇等同志确定职级的通知.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