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伟琴同志任职的批复
通知信息
- 文号
- 丽建党〔2011〕6号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1-11690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1-07-27
- 发布日期
- 2011-07-27
本文涉及人员
-
江伟琴
任职
馆长助理
以上人员信息由通知正文自动抽取,共 1 条,如与原文不一致请以原文为准。
通知正文
中共丽水市建设局党组文件
丽建党〔2011〕6号
中共丽
水市建
设
局党组
关于江伟琴同志任职的批复
市城建档案馆:
你馆上报的《关于江伟琴同志任职的请示》(丽建档〔2011〕2号)已收到。经研究,同意江伟琴同志任丽水市城建档案馆馆长助理。请按有关程序发文公布。
特此批复。
2011
年3月17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批复
丽水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