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新林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知信息
- 文号
- 暂无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0-12091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公安局
- 所在区划
- 丽水市
- 成文日期
- 2010-06-29
- 发布日期
- 2010-06-29
本文涉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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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丽水市公安局任免通知
关于李新林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丽公任字〔2010〕13号
来源:
经研究决定:
李新林同志任丽水市公安局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信访室副主任职务。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
干部
职务任免
李新林△
通知
抄送:
省公安厅政治部。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社会
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安
全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本局党委成员,本局各部门。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共印6份)
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3日印发
编校:陈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