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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各地低保标准汇总

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10
调整后标准(元/人·月)
1190
调整前标准(元/人·月)
+1.68%
增幅(增加 20 元)
2026-08-01
施行日期

政策文件信息

文件标题
舟山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通知
发文字号
舟政发〔2026〕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LC00-2026-0003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舟山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政策正文

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210元。 调整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190元。 施行日期: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发文字号:舟政发〔2026〕9号。 以上为要点摘录,完整原文请查阅政策原文链接。

同步调整的挂钩救助标准

本市文件未同步公布其他挂钩救助标准

下辖各县(市、区)执行标准

下辖各县(市、区)依据本市统一文件执行,点击可查看该县(市、区)标准详情。

补充说明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口径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且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查看政策原文

信息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本页内容依据政策原文整理,原文未载明的字段标注「原文未公布」或「—」,具体以官方公布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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